河南省南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文章来源:728 更新时间:2016-12-30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河南省南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
日前,《南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通过了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为贯彻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决定,解决南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法律顾问效用发挥不够,缺乏统一规范、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南阳市法制办从2015年初即着手调查研究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研究修改,后又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最终形成了《南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近年来,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法律事务数量激增,涉及的法律领域更加广泛,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诉讼、仲裁、政府合同等方面的事务大量增加,政府法制机构的人员现状已经无法适应日益增长的政府法律事务的要求。该规定确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库、定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提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决策、合理行政的水平,为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