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文章来源:南阳市红十字会 更新时间:2015-09-22 [字体: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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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也是政府在救助领域工作的助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004年,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宛编〔2004〕29号文件,批准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由市政府领导联系(参公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二是开展“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工作。即: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无偿献血、捐献人体(器官)组织;三是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四是宣传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五是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建立关系、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六是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七是完成市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凝聚社会各界人道力量,积极开展备灾救灾、救助弱势群体、普及救护知识、宣传无偿献血、建设中华骨髓库、人体器官捐献、参与艾滋病防治、推动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等工作,积极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充分发挥了政府人道工作助手的作用,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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