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红十字会接受及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

文章来源:1765 更新时间:2020-03-08 [字体: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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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红十字会接受及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流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争相捐赠款奉献爱心,南阳市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为保障捐赠款物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并发挥应有价值,特制定南阳市红十字会接受及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流程。现就有关流程说明如下:
  一、接受捐赠资金流程
  1.现场捐款:南阳市中州路363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后5楼红十字会办公室。完善手续后开具《河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纸质票据),出具捐赠证书。
  2.银行捐款: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捐赠。捐赠人可按照市红十字会官网(http://www.nyshszh.com)“捐赠方式”栏目下的“银行转账”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转账。捐赠人需在银行转账界面“备注”或者“附言”处留下联系姓名及手机,我们收到捐赠款后会与其联系;或者将银行转账记录和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发送至南阳市红十字会邮箱。联系电话:0377-63159704,邮箱地址:nyshszh@163.com
  二、接受捐赠物资流程
  捐赠方捐赠前需提前与市红十字会进行沟通联系,确定捐赠意向后,需向市红十字会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捐赠物资请捐赠方提供捐赠函、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证明、质检报告以及价格核定证明;
  2.企业通过相关渠道购买并进行捐赠的物资请提供捐赠函、企业的相关资质、购货票据等凭证;
  3.自行购买的请提供捐赠函、购货票据等凭证。
  以上资料中,物资捐赠函为原件盖章,其它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捐赠方无法提供市场价值,我会将仅出具捐赠证书,不予开具捐赠票据。
  所接受捐赠款物每天在市红十字会官网“爱心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接受捐赠款物使用流程
  市红十字会每天将接受捐赠款物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研究后统一调配分发。
  1.捐赠资金拨付流程: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研究决定,市红十字会严格财务手续通过募捐专户拨付给相关单位,所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捐赠物资发放流程: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分配计划,市红十字会严格相关表格手续进行发放。
所发放物资将及时在市红十字会官网“爱心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票据领取
  由于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市红十字会将在收到捐赠后尽快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出具捐赠证书,在疫情过后可现场领取。如无法现场领取的,需跟市红十字会电话联系,也可通过快递寄出,捐赠票据以及荣誉证书送达时间会有一定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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